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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天后。

在晨曦的微光中,通过望远镜,古陶县的轮廓已隐约可见。

小县城紧挨着公路延伸,规模不大,一边是新建的比较规律的楼房,一边是各种鳞次栉比的自建房,典型的路边城镇景象。城外有很多居民在活动,基本都在农田里劳作或者砍树。稍远的地方还有座颇为可观的农场,里面养着些猪、牛、鸡、鸭等各式家畜。

李寄秋没有杀死东城村中那两个蠢笨的小贼。而是将尚且清醒的那个男人的鞋袜扒走远远丢弃,裤子也褪到脚部,并将男人的双手以手背相对的方式反绑在背后。

而对于那个还处于昏迷之中的人,李寄秋用刀子扎了下脚趾尖、指甲缝,确定对方不是在装晕后,留下了他的鞋,但也将其双手手心相对地反绑在背后。

做完这一切后,李寄秋扬长而去。

等到昏迷的那个男人醒来后,自己早就跑出去几公里了。他们两个想互相解开手上的绳子都得耗费不少时间,更别说两个人只有一双鞋,想靠这双鞋回家恐怕就已经极为吃力了,根本不可能还有心情来追自己。

而整个村子在之前踩点时就已经检查过了。什么都没剩下,不可能变出一双鞋给他们穿的。

如果这两个毛贼身上带了什么致命的武器,李寄秋也许是会杀掉他俩的,至少也要把他们搞残废。但经过搜身后,这两个人身上真的什么武器都没有,针对自己的抢劫也好盗窃也罢,似乎就是他们一时的心血来潮。

虽然已经手刃了吴可忠,但李寄秋不觉得自己就能轻易跨越那条随意剥夺他人性命的底线,他的内心也尚未能全然接受这样的角色转换,杀死吴可忠更像是一种正当防卫和复仇行为。

当然,如果那个昏迷的男人一直醒不过来的话自己也没办法,只能算他俩倒霉了,同样也是咎由自取。毕竟,想去盗窃抢劫别人,就得做好被反噬的准备。李寄秋自认为不是什么圣母婊,在保全自己的前提下,他已经给了那两个蠢货足够的生存空间。

事实证明他的做法和判断没什么问题。这六天里,李寄秋没有再感受到有其他人跟在后面。

买来的柴火、土豆和玉米面饼子即将告罄,李寄秋迫切地需要再交易来一些果腹即可的食物和燃料。然而,他昨天观察了一下午,也看不出来古陶县的幸存者到底是偏向和平多点还是偏向暴力多点,毕竟幸存者们的底线相当灵活。如果自己一个人贸然前往,可能会倒大霉。

那到底要怎么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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